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落实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函〔2018〕16号),搭建创新创业教育平台,深入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,培养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,激发创新创业热情,展示创新创业成果,决定在校内举办2018年创业能力大赛,现将大赛事宜安排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本次大赛成立以校长为组长、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、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业能力大赛领导小组。下设工作组、培训组、评审组。
1.工作组:负责大赛具体工作的安排与落实。
组 长:袁丹峰
副组长:罗 鸣
组 员:钱静芸、许 珺、陈 蕾、徐 芬、杨 倩、李南南
2.培训组:负责师生参赛能力的培训与指导。
成 员:徐 芬、罗 鸣、盛肖炜、陈维龙
3.评审组:负责大赛结果的评审及认定。
成 员:校内外专家
二、具体安排
(一)举办单位
主办单位:招生就业处
承办单位:环境与艺术系
协办单位:教学与资源建设处、机电工程系、经济管理系、基础课部
(二)参赛对象
本次比赛设学生组、教师组两个组别,参赛对象分别是:
1.学生组:五年制学生、三年制学生(包括毕业5年内学生)
2.教师组:在职教师
(三)比赛内容
学生组竞赛项目(创业计划竞赛和实践挑战赛)以“互联网+”为方向,将移动互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,体现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、新服务、新业态、新模式。
(四)比赛项目
1.创业计划竞赛(学生组)
参赛形式:个人或团体(团体成员不超过3人)
2.创业实践挑战赛(学生组)
参赛形式:个人或团体(团体成员不超过3人)
包括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(2013年以后毕业的学生)。
3.创业教育教学能力竞赛(教师组)
参赛形式:个人
(五)参赛名额
各系要认真组织,并遴选出优秀项目参加校级比赛。
类型 系部 |
学生组 |
教师组 |
创业计划竞赛 |
创业实践挑战赛 |
创业教育教学能力竞赛 |
在校生 |
毕业5年内学生 |
经济管理系 |
3-4项 |
不限 |
1项以上 |
1-2项 |
机电工程系 |
3项 |
不限 |
1项以上 |
1-2项 |
环境与艺术系 |
3项 |
不限 |
1项以上 |
2项 |
基础课部 |
2-3项 |
不限 |
不限 |
3-4项 |
合计 |
11-13项 |
不限 |
3项以上 |
7-10项 |
(六)赛程安排
1.预报名时间:2017年3月26日-4月3日。
2.培训时间:2017年4月16日—4月20日。对各系推荐上报的参赛个人或团体进行创业参赛能力培训。
3.大赛时间:2017年5月11日-5月15日。
4.市赛时间:2017年6月-10月。推荐校内比赛中选拔出的优秀项目至无锡市参赛。
5.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(七)材料报送
各参赛项目须提供以下材料:
1.创业计划竞赛提交:①创业计划书1份;②陈述PPT电子稿(陈述时间在5分钟以内)。
2.创业实践挑战赛提交:①创业项目报告书)1份;②陈述PPT电子稿(陈述时间在5分钟以内)。
毕业5年内学生参加,还需提交:
(1)纸质材料:
①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1份;
②加盖企业公章的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各1份;
(2)电子材料:
①500字左右的企业简况及负责人简介;
②展现创业企业现状的易拉宝一个,并提供PDF格式的展示材料(尺寸100*200cm)。
3.创业教育教学能力竞赛需提交材料:一节完整创业课教学教案1份(按40分钟或80分钟上课时间设计)。
三、奖项设置
1.创业计划竞赛、创业实践挑战赛、创业教育教学能力竞赛三个项目按组别分别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根据竞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产生,分别按照各组别参赛团队数的10%、20%、30%设定,优胜奖若干。
2.对学生组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(每个项目限1人)。
3.毕业生优秀创业成果评选项目,根据送审材料和现场展评进行综合评判,评出优胜创业项目若干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统一思想,注重实效。要充分认识本次大赛对学校高职教育发展的重要意义,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,参赛个人及团队要积极主动投入大赛,注重参赛的实际效果。
2.加强宣传,注重沟通。要充分认识新媒体在大赛中的宣传作用,注重宣传方式的创新,提炼宣传内容,按照大赛要求,加强合作,形成合力,切实做好大赛各项工作。
3.关注过程,注重服务。要充分认识大赛举办过程中各项工作的重要性,做好服务工作。